和平後林醫生回港,任職於香港瑪麗醫院及廣華醫院,五十年代懸壺濟世,備受病者及家屬愛戴。
一九五二年,林醫生被香港浸聯會推舉策劃成立醫務部,一九六一年正式任醫療所義務主任,一九六四年被選為香港浸聯會福利部主席,及醫務部主席、副主席要職,直至一九六三年,浸信會醫院工程竣工,醫生厥功甚偉。一九七三年初,艾堅士院長任滿返美,林醫生被董事會推舉為義務院長,在任內努力策劃改革,使浸信會醫院為香港最負盛名之基督教醫院。
林醫生擔任浸信會醫院義務院長達十五年,於一九八八年退休,一九九三年被浸會醫務部推舉為董事會主席。
林醫生除在醫學界工作外,更熱心服務教會及教育事業,除在九龍城浸會及民生書院校董會擔任要職外,更多次回故鄉,創辦金坑中學、金新國小及金坑基督教堂。林醫生對書法及國畫造詣甚深,曾出版 [蘭集] 畫冊。